厦门拟在自然保护区填海造岛建高端会所 引争议
但厦门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保护处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992年厦门市制定的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确实将鳄鱼屿列入保护区域,但2000年申报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后,对鳄鱼屿海区有一个新的规划。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鳄鱼屿海区属于外围保护地带,但在管理上很多方面参照保护区来管理。据他介绍,为了加强市民的保护意识,海洋与渔业局在网站上引用的海洋法规仍是《厦门市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所以人们一般也是将鳄鱼屿当作保护区来对待。 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原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带。 按照厦门海洋与渔业局的说法,外围保护地带参照保护区来管理。那么,鳄鱼屿现在作为外围保护地带,是否适宜填岛建大型会议中心呢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厦门是一个港口城市,对外围保护区实行的是非封闭性管理,有港口和码头,允许进入,所以项目开发并不违反管理规定,但与保护区不太允许开发又有点矛盾,我们也在想如何在报告里协调好这个关系。” 厦门海洋与渔业局资源环境保护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国对自然保护区外围地带的开发和保护没有具体的规定,外围保护地带此项目是否适宜兴建,需要通过其环境评价报告来作出评估,但目前这一项目的环评报告尚未报到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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