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妙龄女坠楼身亡 老板微博留言“天谴罪人”(组图)
女子生前工作的公司大门紧闭。 坠楼女子微博自拍照 相关新闻:老板的妻子上门“要谈谈” 25岁女秘书17楼坠亡 老板娘上门 妙龄女坠楼●追踪 感情纠葛害了她 家人一声 公司老板微博留言“天谴罪人” 早报昨日报道,泉州市区晶都国际小区,25岁的女子小陈从17层租房窗户坠下,花朵般的生命瞬间消逝。小陈曾与公司老板发生感情纠葛,坠楼前老板娘上门与之“商谈”,此事引发众人关注。昨日,小陈的众多亲属赶到泉州,他们难以相信,那个开朗爱笑的女孩就这么没了。而其公司老板胡某的微博在今日凌晨3点多更新,发出了一张白色玫瑰照片和一句留言“天谴罪人”。 □早报记者 苏勇 实习生 吴静玲 文/图 家属眼中 女孩生前开朗爱笑 昨日上午,丰泽派出所内聚集了死者小陈的家属亲戚二十多人,他们从漳州老家等地赶来。“我表妹平常很开朗乐观,很爱笑的,我们都不敢相信她就这么没了。”小陈的表姐郭小姐说,小陈5年前从厦门一家茶艺学校毕业,原来在厦门工作,一年前来到泉州这家传媒公司上班,至于她是怎么到这家传媒公司上班的,家人并不清楚。小陈平常的工作主要是负责茶叶活动推广,并不单单做文秘工作。 郭小姐说,她家住在厦门,小陈和她感情最好,周末经常跑到厦门找她,“上上个周末,我们6个表姐妹在我家聚餐,小陈还亲手做了几道她的拿手菜。”郭小姐说,就在坠楼当天上午,表妹更新转发了数条微博,中午12点左右,她还跟厦门的一名女友说,准备去厦门玩,让这名女友等她,看不出表妹有轻生的念头。 小陈的亲属们认为,事发前老板娘带人上门找小陈,可能由此导致小陈的坠楼悲剧。郭小姐说,他们并没有听小陈说起和公司老板胡某的关系,只是小陈曾说过,老板经常叫她出差去做活动。小陈的舅妈说,农历正月初七,小陈在老家过完年准备来泉州上班,老板胡某还开车到家门口接她,当时说是路过顺便接下员工,家里人没有在意。得知小陈可能与老板存在的关系,亲人们一声叹息。 老板半夜发微博“天谴罪人” 小陈微博网名“娇-陌上花开”,微博照中年轻的小陈戴着帽子拿着手机自拍,坠楼当天上午9时22分,小陈转发了最后一条微博,是张小娴的一段美文“你遇上一个人,你爱他多一点,那么,你始终会失去他……终于你明白,所有的寻觅,也有一个过程。从前在天涯,而今咫尺。”而在早上7时51分,小陈还转发了另一条微博“前面的路还很远,你可能会哭,但是一定要走下去,一定不能停。”可惜小陈没有继续走下去,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了。 传媒公司老板胡某的微博昨日凌晨3时51分更新,只有四个字“天谴罪人”和一张白色玫瑰的照片,或许可以看出胡某对死者小陈的悼念和复杂心情。记者私信联系胡某,但到昨晚10点也未获回应。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胡某位于刺桐路刺桐明珠小区内的传媒公司,看到公司铁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 警方: 死者是自己坠亡 不属于刑事案件 记者从丰泽派出所了解到,昨日上午,胡某到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据称,胡某承认与小陈存在感情纠葛,胡某提出分手,但小陈不同意也曾做出过激举动,胡某表态愿意给予死者家属一些经济补助。警方根据事发现场勘查及目击者笔录,认为小陈坠楼身亡应是自己行为,不属于刑事案件。针对死者家人和亲属的疑问,经办民警一一给予了解答,小陈的遗体上没有发现生前遭暴力殴打的痕迹,如果家人提出异议,可选派几名代表,警方将尽量协调其与公司老板当面会谈,解决善后事宜;如果有不同意见,也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