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女孩身份证遭冒用无法结婚 将把民政局告上法庭
漳州诏安未婚女孩小陈跟龙岩籍未婚夫到龙岩新罗区民政局登记,却被告知自己5年前就在晋江跟另一男子“登记结婚”了,晋江警方随后调查发现小陈的堂妹陈某涉嫌冒用她的身份证进行“骗婚”,对其立案调查,并上网追逃。然而,尽管拿到晋江警方出具的证明,晋江市民政局仍以“无权宣告无效婚姻”为由,坚持要求小陈走司法途径,才能撤销那个错误婚姻。(详见早报2011年5月23日报道) 记者昨天获悉,去年7月9日,小陈在无法办证的情况下,无奈按既定的日子先举行婚礼。来自晋江警方的消息,陈某目前已被抓获。尽管如此,小陈夫妇至今仍被告知不能办理结婚证,他们正打算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状告晋江市民政局。 □早报记者 林泽贵 无奈 无证先办婚礼 准备寄律师函给民政局 “从世俗的角度来说已经是夫妻了,但从法律上还是得不到保障!”昨天下午,电话那头,小陈说,他们夫妻俩被这个事情弄得筋疲力尽,完全没有新婚的快乐。 小陈说,发现自己“已被结婚”,她就立即到晋江英林镇派出所报案。晋江警方立案侦查,并将涉嫌冒用她的身份证进行“骗婚”的陈某(小陈的堂妹)的信息上网,进行追逃。 随后,小陈又找到晋江民政部门,但仍被告知还是没有办法帮他们撤销当初的婚姻,“说要走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判处当初的婚姻无效,他们才可以撤销”。冒用人提交的户口本地址栏上的门牌号是39号,但其提交的身份证上的门牌号却是29号,两者明显不一致,“民政部门在审核时出现这样的错误,让我很不理解”。 虽然办了婚礼,但今年他们准备要孩子,因此还得继续为领证的事奔波劳累。目前,他们已经委托律师,近期准备寄律师函给晋江市民政局,“如果还不行,只能起诉了”。 警方 骗婚嫌犯落网 可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晋江英林派出所教导员林春水说,小陈身份被冒用与人登记结婚,又牵出一个骗婚的“案中案”,初查系小陈的堂妹陈某所为。经过上网通缉,去年底,陈某被漳州警方抓获,目前已被移交晋江警方,“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非常愿意帮助小陈,尽快完成结婚大事。”林春水说,他们也多次帮助小陈向晋江市民政局反映、证明此事,但民政局声称小陈要走司法程序才能撤销婚姻,对此他们也爱莫能助。不过他表示,只要小陈需要帮忙,他们都会尽力而为,“目前嫌犯已经抓到,小陈不妨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得知堂妹被抓的消息,小陈表示将尽快跟晋江方面联系,向法院申请撤销当年的结婚登记。 律师 婚姻登记机关 没有尽到审慎审查义务 对于小陈遭遇的情况,漳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认为,从这个事情来看,婚姻登记机关应该是没有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小陈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但如果它不予撤销,为方便起见,建议小陈请求法院对婚姻登记机关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撤销婚姻登记,宣告婚姻登记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