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租男友姑娘要小心 人身权利无法用合同约束
海西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昨天,记者请一名女性朋友通过淘宝旺旺,联系上一名厦门“男友出租者”聊天。对方表示因工作关系,只能周末见面。随后,在网上,黄先生跟记者分享了其成为“男友出租者”的经历。 [目的] “出租”自己图好玩 这名网友自称姓黄,泉州人,毕业于厦门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目前在厦门一国企上班。“我是个宅男,很懒,平时爱玩游戏。”今年已29岁的黄先生说。虽然宅,但他表示,自己是个“乐天派”,也挺会和人聊天。 黄先生说,之前交往过两任女友,目前单身。“之所以想‘出租’自己,纯粹是好玩。”黄先生说,由于是“第一次”,而记者也是第一个找上他的人,他甚至觉得“有点紧张”。 [收费] 1000元是“基本工资” 黄先生说,他“出租”自己的范围较广,“除了春节期间跟女生回老家,平时空闲时间也可出租”。 记者的朋友表示有意在春节期间“出租”他时,黄先生说,他出租时间为初一到初七。随后他便开价,首先是“基本工资”,也就是预付款为1000元。“其余的费用,我都比别人便宜近半。” 黄先生强调,他是正规的“出租”,“不卖身”。黄先生说,春节期间,他可以跟女方回家,“但晚上不会住女方家里,可住附近的宾馆,但费用要女方出”。 [质疑] 实际与网上有“出入” 随着聊天的深入,记者的朋友提出想跟黄先生见面。他说,他本人跟网站上的照片不太一样,“照片是很久以前拍的,现在都走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