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今年新增两项助残工程 调整两项助残补助标准
本报讯(记者陈木易通讯员张存金)昨日,记者从福州闽侯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残联将继续实施八项助残工程。此外,从今年起新增两项助残工程,并调整两项助残补助标准。 据悉,目前闽侯县已办理残疾人证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肢体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共计3600多人。此次将计划在全省率先新增并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工程”,拟发放400多万元补助金,用于扶持重度残疾人中精神、智力和肢体、盲人残疾人,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家人对他们长期生活照顾、护理的家庭。 同时,新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程”。计划掌握社区内残疾人情况及康复需求并建档立卡,每个乡镇卫生院建立康复档案及日常管理、训练指导残疾人要求在300人左右;组织指导残疾人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残疾预防,建立并实行儿童残疾发生报告制度等。同时,对于在社区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或转介。 闽侯县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5年开始开展“助学工程”,原标准已实施8年,计划将提高助学补助标准,对考上大学本科生当年补助由原来2000元提高到3000元;考上大专生当年补助由原来1500元提高到2500元;中专生由原来1000元提高到1500元。 同时,计划年发放60万元左右,对大学本科及大专生从第二年开始每年补助做一定提升。 此外,从2013年开始计划投入90多万元,扶持全县范围内约300户贫困残疾人创业。同时再投入10万元,用于介绍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参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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