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不签合同最高罚3万 厦门家政将出管理总则
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君)昨日起,由国家商务部发布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家庭服务机构未按要求订立合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那么,厦门的家政市场对此规定怎么看呢 “正规的家政公司都会与雇主签订服务合同,特别是那些长年需要服务的客户。新规制定的处罚措施,将帮助厦门家政市场淘汰一部分非正规公司。”厦门好邦伲家政公司负责人表示。 不过,也有部分家政公司对于钟点服务也需要签订合同表示疑惑。“按照新规,钟点工也需要签订合同,但这在目前的家政市场是实施不起来的。”厦门畅荣家政负责人吴先生说,目前他们公司派出钟点工,如果是为家庭服务的,一般只会提供写有服务人员基本信息以及服务事项的信息单,如果要求每项钟点服务都签订合同,即使他们同意,雇主也会嫌麻烦。 厦门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杨权礼说:“年后厦门服务行业管理总则可能出台,届时将针对厦门家政业出台相关的行业标准、管理细则以及监督办法等。” 》》更多内容请进入厦门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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