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公安局连续11年被泉州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石狮日报2月4日讯(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蔡东红)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下发《关于2012年泉州市县级公安机关年终执法质量考评情况的通报》,对2012年度泉州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情况进行通报,石狮市公安局再次被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并囊括刑事执法、接处警、劳教工作和执法质量考评总分四个第一。至此,该局执法质量已连续十一年被评为优秀。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坚决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环境建设和执法管理建设,积极探索,锐意创新,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履职能力,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倾力铸造公安执法新品牌。 由于工作突出,2010年以来,石狮市公安局和所辖的宝盖派出所两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局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2012年8月,该局与下属的宝盖派出所、凤里派出所法制大队等7个单位被省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2年3月22日,公安部法制局孙茂利局长莅临石狮市公安局调研指导,充分肯定了该局开展“三访三评”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做法与成效;2012年12月28日,全省公安机关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推进会暨试点工作现场会在石狮市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