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61人违反禁炮令被处理 收缴烟花爆竹3500多件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截至2月6日,我市今年来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61起,处理违法行为人261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治安拘留103人、罚款6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3500多件。昨日上午,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点评推进会公布了以上数据。 据悉,我市从1997年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非工作以来,岛内禁放、岛外限放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随着春节的临近,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又进入高发期。目前,我市正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禁放查非,针对除夕、初八、元宵三个重点时段,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外来人员、游客不成为非法燃放的主体。 警方特别提醒市民,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在禁放区一旦发现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希望市民发现并举报违反规定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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