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去年实现社会救助858万元
去年我市大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在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方面取得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去年一年,我市发放的社会救助金达858.46万元,其中,临时救助244.8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82户;医疗救助570.36万元,受惠人数731人次。此外,按照《泉州市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管理办法》,去年我市还为586人次的低保户提供“一站式”即时医疗救助服务,发放救助金额43.24万元。 据介绍,按照《石狮市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我市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三无”人员等救助对象,每年每人可享受最高累计医疗救助金额3万元;患有重大疾病及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的低收入家庭社会困难对象,每年每人可享受最高累计医疗救助金额2万元。而根据《石狮市城乡困难群众及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实施意见》,凡具有石狮市户籍的常住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即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同时,为做好医疗救助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衔接,规范医疗救助结算方式,从去年7月起,我市从方便低保对象办理医疗救助程序出发,开始为全市低保户提供“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即建立在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救助信息系统,对低保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出院时按规定直接给与医疗救助服务。“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推行,大大减轻了低保户的就医负担。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王亚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