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街头led屏宣传《福建省消防条例》
本报讯 为继续做好新的《福建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提高辖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自2月上旬全市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齐聚一堂集中学习《条例》后,石狮消防大队趁热打铁,积极发动市区沿街商家利用店面led屏对《条例》进行全天候宣传。 “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消防条例》,开创依法治火新局面。”“《福建省消防条例》将于2013年3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消除火灾隐患,构筑和谐社会”,一条条简洁明了的宣贯语充满了号召力。 《条例》宣贯活动开启以来,石狮消防大队采取多项宣传措施,“组织培训、发送短信、广发微博、qq群、公益广告刊播”等宣传方式轮番上阵,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让辖区群众形成“人人懂消防、家家知《条例》”的良好局面。 (记者 陈剑苹 通讯员 高婉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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