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出台水产品进口新规
昨日,记者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获悉,欧盟委员会新条例1012/2012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3月1日及以后抵达欧盟的输欧水产品须使用新版健康证书,在此之前过渡期内仍可使用旧版证书。 新版证书主要调整包括:删除“流行性溃疡综合症”条目;扩大hs编码使用范围;修改了部分表述,如将“community”改为“union”。同时该条例还修订了病媒列表,在表单中增加了泰国等一些被欧盟允许进口水产品的第三方国家。为此,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提醒出口水产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颁布的欧盟水产品新规。一方面,应积极关注和跟踪新规定的动态,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客户的沟通合作和信息交流,做好相关证件许可的办理工作,保证顺利出口;另一方面,要发挥自身能动性,练好内功。根据相关要求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通过加工精细化、标准化来提高自身竞争力,严把生产、存储、运输等全程环节,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安全。 (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施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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