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禁入网吧ktv 厦门首部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昨起实施

柳絮飞扬如雪花
2013-03-02 10:48:55

  明确职责

  《条例》要求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环保、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文化经营活动的审批流程、时限和具体要求

  执法权下放

  《条例》以直接授权的方式,将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放”给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队伍,可以直接运用法律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执法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冬)《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昨日起正式实施。昨日下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本年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对《条例》作了全面透彻、生动具体的讲解。

  据介绍,本《条例》是厦门经济特区自1994年取得立法权以来第一部文化立法,也是我国实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后出台的首部文化市场管理法规。

  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综合性的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对文化市场管理的上位法(即法律效力大的法规)基本都是单行法规,如《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都是针对某个具体领域制定的。

  文化经营活动审批手续简化

  过去,文化市场基本处于分割的状态,管理部门多、执法机构多,往往会出现大家管或大家都不管的混乱局面。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许向明说,《条例》对文化市场管理中各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关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要求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工商、环保、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文化经营活动的审批流程、时限和具体要求,并向社会公开。

  许向明表示,文化主管部门正在牵头编制相关流程,今后,文化经营活动申请者可集中在一个地方办理手续。

  行政执法权“下放”给执法队伍

  在《条例》未制定之前,我市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委托执法的形式为主。具体来说,当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情况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并不具备执法的主体资格,只能交由行政机关解决应对。

  现在,《条例》以直接授权的方式,将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放”给市、区两级综合执法队伍,可以直接运用法律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执法,拥有完整的执法权。

  对“老大难”问题制定管理细则

  未成年人进入网吧、ktv等歌舞娱乐场所……这些文化市场中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在本《条例》中都有了更为具体、严苛的管理规定。根据《条例》,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设置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在非法定假日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服务。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管理人员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

  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条例》禁止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向其提供接入服务,这对强化网吧市场管理,从源头上治理“黑网吧”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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