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律援助“七强化” 推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福州新闻网讯 3日,记者从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近年来,该中心始终坚持“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 着重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七强化”,使福州市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呈现新局面。 据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七强化”具体是:一、强化政府责任,法律援助地方性立法实现新突破;二、强化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服务困难群众水平有了新提高;三、强化基层力量,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成绩;四、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取得新成效;五、强化应急机制,群体性案件维权取得新作为;六、强化便民举措,为民服务长效机制取得新发展;七、强化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与厦大合作科研项目,法律援助前瞻性取得新提升。 首先,该中心自2012年初开始,着手法律援助地方性立法的调研、起草工作,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总结收集优秀经验做法,着重细化办事流程,使法律审查、受理、指派工作更具可操作性。该中心积极与省、市人大沟通做好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工作,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指引。 第二,该中心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水平、提高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标准,变“为民服务”为“让民满意”,制定了具体详细的服务措施,优化办事流程,注重服务细节,推行“五个一”服务,即:一杯茶、一句问候、一张联系卡、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实现窗口服务五“心”级标准,让到访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关心、细心、耐心、同情心、责任心。 第三,为提升法律援助的业务水平,该中心召开全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举办基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近10场,对全市300多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该中心还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关注欠发达地区民生保障。针对山区县、乡镇等不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专业人才缺乏的情况,在全市遴选出126名志愿者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分类专家库,深入山区县、乡镇等不发达地区,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利益诉求。 第四,近年来,该中心逐步实现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工、青、妇、计生、交警、军队等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 第五,针对近年来劳资矛盾突显,该中心建立起群体性纠纷应急预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组建重大群体性事件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主动到现场维权,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内得以顺利解决。 第六,该中心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空巢老人等出行不便的问题,提供上门服务;他们还发挥社团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优势,配合律师开展上门服务。该中心还依托主流媒体,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模式,建立便民服务新通道,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和影响力。 第七,为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理论研究水平,形成研究成果,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去年该中心探索与高校等学术研究机构开展合作项目研究,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福州晚报记者 王杨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