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查处一违法液化气店

柳絮飞扬如雪花
2013-03-07 10:48:32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谢雄) 近日,市质监局对一家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螺丝头”气瓶、超期未检定气瓶、非自有产权气瓶18个。

  据了解,“螺丝头”气瓶是指钢瓶护罩与瓶体用螺丝连接的液化气石油气瓶。螺丝头气瓶的生产年限最后一批都是1996年生产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这种气瓶使用上限不能超过15年,若超过使用年限,要强制报废,而且该液化气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是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对该液化气充装单位进行了查封,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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