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投资有高回报 目不识丁农妇骗了42万元

柳絮飞扬如雪花
2013-03-07 13:34:00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徐晋雄 戴艳芳

  本报讯 徐某是莆田城厢区华亭镇兴沙村一个农妇,目不识丁的她,竟然以投资加油站、公交线路有高额利润等为由,骗走他人共42万元现金。记者昨日了解到,检察机关日前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徐某。

  2009年7月,徐某找到在莆田市区开服装店的翁女士,谎称自己在外地承包的一家加油站有股东要退股,每股8万元,投资一年后就能挣到10万元,并可一次 性收回所有投资和利润。翁女士听后很高兴,第二天就与徐某签订了投资协议。几个月后,徐某又找到翁女士,谎称自己是莆田一家加油站的股东,该加油站要增加 股东,投资8万元每年可分红10万元。经过徐某的花言巧语,翁女士分两次交给徐某16万元现金作为投资款。其间,徐某又以私人名义向对方借了8万元。

  2010年12月,徐某告诉好友陈先生,称其表哥位于莆田安福市场旁的一套商品房准备以每平方4200元的价格出售。陈某觉得十分划算,就与自己的亲戚前 去看房子。见徐某和小区物业很熟,还用钥匙打开房门让人参观,陈先生便信以为真。此后,徐某又声称表哥在外地,要等第二年2月份才能回来,想买房的话要先 签协议并放10万元定金,陈先生照做了。2011年3月,徐某再次找来,让陈先生拿8万元投资加油站,直到去年4月中旬,陈先生才得知自己上当受骗了,原 来他所买的房子是徐某租赁的,就多次找徐某讨钱,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

  去年5月,徐某又骗了一家宾馆的服务员小阮投资公交线路及加油站生意,不知底细的小阮通过银行给徐某汇了8万元。

  去年8月份,受害者之一的陈先生发现徐某不知去向了,只好向当地警方报了案。由此,徐某的诈骗伎俩也被人彻底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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