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抚养权 男子发微博谎称儿子被拐(图)
警方澄清付某在微博上发布的假消息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何金海 文/图)“寻人,男,4岁,25日在陈埭镇走失。”前日,湖北浠水籍男子付某借微博发布寻子信息,称“人贩子很可能将去襄阳”。昨日,经晋江公安局调查核实,这是一则假消息。原来,付某与前妻离婚后再婚,为争夺小孩抚养权,前妻找借口私下将孩子带回湖北老家。 前日晚上7时许,@寻人平台在新浪微博上发布寻人信息:“#寻人#付俊翔,男,4岁,走失时间:2012-02-25,走失地点: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该条信息还引用原发帖者@宝贝回家志愿者正兴的微博评论,称“人贩子很可能将去襄阳,请乘坐在福州发往襄阳的火车上的朋友留意。请@薛蛮子@陈坤 等名人帮助转发扩散,大家一起转。”此微博一出,引来众多网友转发,寻求扩散。 接到消息后,陈埭派出所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前日晚上8时许,民警联系上在陈埭江头村一鞋厂工作的小孩爷爷,至此案情水落石出。 原来,付某与河南女子殷某在晋江务工时结婚,但双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2009年两人育有一子付俊翔。两年前两人分手,付某与另一女子登记结婚,小孩则由付某一家抚养。今年2月24日,殷某以表妹彭某的身份证件从湖北坐车来到晋江,并以临时看护小孩为名从付家抱走付俊翔,之后付家多次电话联系殷某,殷某时而称她和小孩在福州,过几天就回来了;时而称要动身去湖北老家,孩子就由她留下看护抚养。 因恼怒殷某私自抱走儿子,付某遂在微博上发布寻人信息,并称“人贩子很可能将去襄阳”。事发后,付某已经赶赴湖北,尝试与殷某商讨孩子抚养一事。 因未登记结婚,情理上双方都有孩子抚养权。警方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父母双方应妥善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不要再上演孩子被拐闹剧。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