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新举措惠及宁德计生家庭 重点帮扶困难老人
从今年起,宁德市计生家庭中的失独家庭、独生子女户、二女户、特困户等9类老年人将得到多项养老帮扶。6日,笔者从市计划生育协会获悉,我市9部门将按照《福建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调动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力量,在“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计生家庭优先、优惠、优待政策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全覆盖。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悉,今年内我市将选择部分城乡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探索适合城乡不同特点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扶助模式。以下9类计生家庭中的老年人被列入重点帮扶范围:独生子女家庭;农村二女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或者独生子女父母伤残的家庭;子女死亡后的孤老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子女长期在外工作、参军入伍等阶段性空巢家庭;高龄、病残老人等特殊群体家庭;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据了解,在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方面,将结合实际,在现行农村奖扶制度(60周岁)的基础上提前享受奖励扶助的起始年龄,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奖励扶助金标准;对城镇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也可参照农村奖励扶助模式,每人每月获得一定的奖励扶助金;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生家庭给予补贴,其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在居家养老补贴制度中对计生家庭优惠;在社区养老、社会养老中对计生家庭照顾和优惠;对参加新农合的计生家庭给予补贴和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老年人实行医疗救助;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健康档案;老年人权益受法律援助;重大疾病、突发意外专项救助等13项举措。(郑巧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