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金仕堡会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后续)
2日,本报3版刊发《金仕堡:关门大吉还是另有他因》一文,报道了南平金仕堡健身会所疑似“跑路”这一事件,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一百多位会员联合维权,所涉会员费超过20万元。昨日,记者走访工商、公安、经贸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 工商部门:不属一般消费纠纷 延平区工商局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期他们已接到多起金仕堡健身会所会员的投诉。经查询,该会所虽为加盟店,但属于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公司,自主经营、自负债权债务的独资企业。工作人员通过创世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到,金仕堡经营场所的出租方是福州世纪龙鑫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租期至2013年8月31日,但已拖欠数月租金,出租方曾多次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催缴房租,未得到任何回复。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对经营场所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投诉主体不知去向,难以维权,这一事件的性质已不属于一般的消费纠纷。”工商人员建议消费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公安部门:属于民事违约行为 工商管不了,会员们纷纷报了警,但延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却表示,此事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受害者应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记者就此咨询了南平市联政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应秋,他表示,受害者要出具证据,如他们和金仕堡健身会所存在服务合同关系证明(办理会员卡时签订的合同或者会员卡)、办理会员缴纳的金额证明以及服务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的证明,同时,要前往工商部门调取金仕堡健身会所的工商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金仕堡经营者属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受害者可以起诉经营者,由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市民反映金仕堡健身会所年前优惠促销吸引会员,是否存在融资嫌疑这一问题,苏应秋表示,短期内大量融入资金,又没有履行合约,受害者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属非法集资行为,但金仕堡健身会所已经开了多年,前期一直在履行合约,年前的促销很难定义是为了融资还是节假日的促销活动,无法确定其为非法集资。 经贸委:发放预付性消费卡须备案 据了解,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支付一定费用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分次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的消费方式。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发卡企业需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机关对已备案的发卡企业予以编号,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提供公众查询服务。 记者从南平市经贸委了解到,目前我市有11家符合条件的发卡企业被纳入监管范围,其中一家企业已完成了备案工作,但金仕堡健身会所并没有在市经贸委备案。 “未向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发放预付性消费卡,发卡金额超出规定的金额等,都是不合法的。”市经贸委副调研员周晓和提醒市民,在办理预付性消费卡前,可到商务部网站上查询发卡企业的备案情况,如发现企业未办理备案登记,可拨打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电话进行举报和投诉。☉尚雪艳 王静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