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每月平均补助362元

柳絮飞扬如雪花
2013-03-07 15:41:37

  大武夷新闻网讯 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了解到,今年,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有所提高,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平均补助由原来的237元提高到362元。

  据去年12月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设区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供养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高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符合疾病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等。

  办法出台后,我市10个县(市、区)抓紧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延平、邵武、武夷山、建阳、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已先后完成了提标工作,建瓯的提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谢源泽 张锦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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