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齐心协力 共创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
罗源湾新闻网讯 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抓好药品安全监管,一方面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减少群众因病致穷、因病返贫的现象,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另一方面,是对药品安全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因此,从我县全面启动创建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开始,全县上下就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创建目标和任务的如期实现。 在创建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中,罗源县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启动早,行动快,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其中,主要体现在:申报迅速,方案具体。2011年4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方案刚出台,县政府就积极主动地向省药监局提出申报。5月,县政府就制定出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领导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11个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6月,县政府召开全县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全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部门也分工明确。为了让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更加深入人心,县委、县政府把该项工作写入县十二届党代会和十六届县人大会报告中,县政府把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其他工作一同部署,县财政专门拨出专项经费28万元,用于开展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同时,还实行绩效考核,促使责任落实到位。从2011年开始,县政府每年都把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乡镇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并形成长效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各乡镇抓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进一步促使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了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联合打假机制,增强打假力度。建立了罗源县联合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械违法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分析全县药品安全情况,制定联合专项行动方案,有效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这一系列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我县药品监管事业一个历史性的转变,它结束了以往药品安全只靠药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历史,真正形成了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部门分工负责的新局面,有效地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林巧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