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老年协会成立直接在镇(街道)登记

柳絮飞扬如雪花
2013-03-09 12:26:07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鼓励支持村(社区)成立慈善公益类、服务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市相继制定了相关政策,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

  据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对于在村(社区)或镇(街道)成立慈善类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具备成立登记条件的村(社区)老年协会,我市取消了这些社会组织的筹备批准环节,实行直接登记制,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担任业务主管部门。同时,根据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制定了章程范本、业务主管单位批文范本及相关表格填写样式等,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当事人来回跑的事情发生。

  至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村(社区)公益类、服务类社团57个。其中,已有29个村(社区)老年协会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解决了基层老年协会处于非法身份的尴尬处境,不仅有利于依法加强基层老年协会的管理,也有利于基层老年协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基层老年协会的健康发展。(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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