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车主注意,这些路段启用远光灯抓拍系统!
良宵好景,原本是个美滋滋的夜,但美好的心情却会不经意被破坏,一旦在这样的夜晚遇上了——远光灯! 不管你是开车还是骑小电驴的,是骑自行车还是走路的,相信你对那些随意开远光灯的行为深恶痛绝! 长期以来,滥用“远光灯”一直是人们最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或骑车人、行人在视觉上产生障碍甚至瞬间致盲,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据报道,2017年8月20日晚,在四川省宜宾市就发生一起一辆大货车夜间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导致对向面包车驾驶员产生视觉障碍,面包车与一名行人撞击后致行人当场死亡的恶性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还为此承担了事故的责任。 明明路况很好,明明灯火辉煌,偏偏有人不甘寂寞开着远光灯晃你。有些开着远光灯是无意的,新手上路、初驾培训不到位、不了解汽车构造等等各种原因,但你在夜晚路上无法分辨开远光灯的人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所以,这些随意开远光灯的人,被老司机亲切地称为“远光狗”。 乱用远光灯,不仅不文明,也是对他人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更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事故。 高科技解决“取证难” 由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由于取证难,违法者很难被处罚。 为此,福清公安交警启用远光灯抓拍系统,抓拍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 据了解,目前智能远光灯抓拍路段为:清昌大道宏路街道办事处路段,305省道霞楼村路段。 ▲清昌大道宏路街道办事处路段 ▲305省道霞楼村路段 在上述两个路段经过试点后,福清公安交警将在重点路段、事故高发路段推广使用,实现抓拍全覆盖。 滥用“远光灯” 无处遁形 在夜间,这套抓拍系统可以拍摄路面车辆灯光使用情况,这样工作人员一旦发现行驶车辆存在滥用远光灯的情况就可以取证处罚了。据介绍,两个路段每日可拍摄有效违法车辆100—120辆。 抓拍画面,取证处罚↓↓↓ ▲图:福清公安交警 ▲图:福清公安交警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6、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福清公安交警提示您 违法使用远光灯,既影响他人行车,也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如果每个人都自觉文明使用灯光,就不怕被抓拍,同时一定会减少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的出行也会更安全更畅通。 智能抓拍远光灯系统,是不是大快人心呢? 除了智能远光灯抓拍系统,福清公安交警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化科技手段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提升交通管理成效,营造良好安全的文明交通出行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