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毛竹刮倒路人 致其坠河溺水窒息死亡

蓝妖花园
2013-04-01 13:14:41

  3月18日,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12年9月29日中午,被告人吴某将满载毛竹的变型拖拉机违规停放在泰宁城关零公里桥头靠河一侧的非机动车道内。当日13时10分许,吴某驾驶该变型拖拉机起步并右转弯往邵武方向行驶时,车辆上装载的超长毛竹将靠河边骑自行车朝相对方向行驶的叶某刮倒,并致其连人带自行车坠入河中,事故造成叶某溺水窒息死亡的后果。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吴某对本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案发后,吴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支付全额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詹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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