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五条”细则热点详解
那么,福州是否会严格执行“20%个税” 对此,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福州将按照“国五条”的政策执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 对于福州“国五条”中,并没有被直接提及的征收20%差额个税问题,福建省内房产专家刘福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要征收20%的差额个税,首先就要确定“差额”,但差额的确定还会面临很多问题。他认为,福州市在短期内推出的“征收20%差额个税”可能性不大。 刘福泉指出,首当其冲的是如何认定买卖双方的交易价格,若交易双方隐瞒真实交易价格,明明是100万元的房子,在交易过户时,却报80万元,差额通过其他方式支付。因此,为避免被大幅度征税,买卖双方也将祭出奇招应对,成交价格的水分也多。 此外,他还认为,买家的成本价难以计算也是“差额税”暂时难产的原因之一,比如在交易时,如何认定卖方的成本价,卖方的房屋装修费,以及为房屋贷款支付的利息,在卖家看来,都能算作是成本价的一部分,但这部分又要如何界定,难度很大。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目前福州已执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州将继续执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为支持和保护市民自住、改善型住房需求,让这些市民不被“误伤”。 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如何计算 这次福州市政府公布了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的目标:低于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那么,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是如何计算的 “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幅度,是扣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因素。”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2012年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00元,增长13%。在今年的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涨幅控制在3.5%左右。 业内人士陈先生认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家庭支付能力的实际情况和变化水平,它和房价存在较为直接的因果关系,能够直观反映广大购房者的购房能力。作为房价控制目标的参照数据,容易被社会各界理解和接受。 据记者了解,今年福州全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约160公顷,有相当一部分用地建设保障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