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各设区市将都有“大学生林” 高校可单独建设

蓝妖花园
2013-04-05 09:30:06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决定要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我为美丽福建种棵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大学生林”建设,确保每个设区市都有一片“大学生林”。记者4日获悉,各级各类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有条件的高校还可单独建设“大学生林”。
  今年,我省9个设区市的“大学生林”建设将同步推进,并把“大学生林”建设作为我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长期项目,持续开展下去。目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已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了“大学生林”,并组织在榕大学生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基地,长期建设、形成示范。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试点,全省9个设区市将全面开展“大学生林”建设,努力打造我省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各设区市教育部门可以参照平潭“大学生林”建设的做法,与当地林业部门协商制订“大学生林”建设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今后,我省将以3月12日植树节为契机,集中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每年3月至5月,在全省大中小学生中集中组织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开展“18周岁成人纪念树”、“红领巾绿地”、护花种草、认养绿地、认养古树名木等爱绿护绿的文明活动。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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