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环保局:人工岛环评是在公示期结束后才撤掉
本报讯 人工岛莫名消失的环评公示,引来外界各种猜疑。26日,市环保局对此发表了官方解释。 这份解释发布在环保局的网站上,发布时间为11:06:45,题为《关于我局网站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栏目的声明》。 《声明》称:“我局网站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栏目中发布的信息,由发布者自行输入、提交,其内容由发布者负责。相关信息的公示期和下线时间均由发布者自行设定。如果发布者设定的公示期过后,环保局网站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栏目将不再显示相应的信息,同时网站后台也不再保留相应的信息。” 言下之意,人工岛的环评公示时间已过,关系单位有权撤下公示。 根据规定,环评公示征求意见不得少于10天,一位环保人士回忆,她是在公示不到2周的时候,发现公示不见的。“以后一些大的项目,一般都公示两周以上,有的会延得更长。” 相比之下,作为人工岛的环评机构国家海洋三所,表现出对此事的积极应对,再次向外界提供了一次环评公示,记者及市民所反映的问题,也得到其回复。 在这份 “重见天日”的环评公示里,45万平方米的人工岛建设需四个部分:护岸工程、人工岛陆域形成、清淤工程(包括人工岛港池疏浚工程)和配套工程。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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