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权协议台湾成“输家” 日本“夺权”

蓝妖花园
2013-04-11 16:35:56
自去年9月以来,中日围绕钓鱼岛主权的争端不断升温,这完全是由于日方单方面打破中日在钓鱼岛问题上达成的“搁置争议”默契,公然对中国钓鱼岛实施所谓的“国有化”造成的。对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以及事态紧张的原因,世界上持客观公正观点的人们都是清楚的。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反对日本的单边挑衅行为,在钓鱼岛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维权行动。而日本的挑衅行为,不仅遭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抗议和坚决抵制,也受到了国际舆论的批评,招致了日本国内爱好和平人士的不满。

4月10日,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与台湾地区台北市签署了围绕钓鱼岛列岛周边海域渔业权的协定。根据该协定,日方允许台湾渔船在其“专属经济区”作业。这一消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人认为这项渔业协定是台日渔业谈判的重大突破,持积极乐观态度,也有人认为,该协定的交换条件是台湾渔民不得进入日方所谓的“行政权行使范围”12海里内作业,更不能登岛,明显是一种“丧权”的行为。

清华大学当代国际研究院副院长刘江永教授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指出,台湾与日本签署渔业协定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这是台湾地区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一个败笔。刘江永指出:首先,自1998年中日签署中日联合宣言时就指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日本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这就意味着,日本和台湾地区的交流,仅仅限定在民间和地方层级。钓鱼岛问题属于国家领土主权问题,应该由中日两国政府进行谈判协商。日本与台湾地区的这项协定,在法律效益上是没有任何立足点的;

其次,这次的渔业协定中,完全没有体现台湾当局的目标,即维护台湾人民在钓鱼岛12海里内的捕鱼作业,反而是跟着日本的调子起舞;第三,中日两国已经签订过关于钓鱼岛的渔业协定,并实施专属经济区制度。台湾自古是中国的一部分,海峡两岸一直在向着和平稳定的方向发展。

所以,台湾地区没有必要与日本再去签订所谓的渔业协定,只要与大陆进行相关协商就可以解决该问题,日本没有任何理由限制台湾在钓鱼岛海域捕鱼作业。综上所述,刘江永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台湾不仅走了弯路,还被日本趁机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占了便宜。这一协定在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不可能有建设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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