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新规10月实施 哪种情况可退换货

蓝妖花园
2013-04-20 15:04:04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月15日发布的汽车三包新规引发了公众热议,汽车三包实行起来能否象条文规定的那样美 我国已经连续三年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市场。汽车的投诉量也是逐年提高。但是,在众多投诉的案例中最终通过鉴定实现维权目的的消费者却微乎其微。如今,汽车三包新规10月实施,就让我们来看看哪种情况可退换货

  汽车“三包”新规明确,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本报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刘松柏报道:备受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今天终于出台。随着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内家用汽车用户将能享受到一系列新的“三包”服务。“三包”新规共九章48个条款,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义务以及“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新规对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作了区分,规定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新规同时规定,以下5种情形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1、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等情况的;

  2、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2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2次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

  5、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目前的“三包”主要针对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因此,家用汽车用于营运目的将不享受“三包”;有些单位为汽车营运、生产经营活动而购买使用的汽车产品,也不在“三包”范围之内。

  此外,新规还明确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但值得注意的是,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三包”责任的承担,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免除依法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质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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