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开展“复原乳”专项检查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谢雄)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近日,市质监局对我市辖区乳制品生产企业福建宏宝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复原乳专项检查。 据悉,在本次检查中,市质监局采取督促生产企业自查和组织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使用复原乳生产加工液态奶、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真实规范,同时对原料奶进货验证、生产过程投配料、生产及销售台帐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据了解,“复原乳”是指用奶粉勾兑出来的牛奶,鲜牛奶是用新鲜乳液经低温杀菌(60℃-82℃)而炼成的液体产品。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复原乳生产实行备案制度和标识标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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