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学校游泳设施尽可能向学生开放 有条件可培训

蓝妖花园
2013-04-23 11:34:36

   天气渐热,有游泳设施的学校和单位要尽可能向学生开放,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尽量满足学生游泳需求。省教育厅等十部门22日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有条件的学校和单位可适当组织学生集体训练,举办学生游泳培训班,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有效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各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提醒标志标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经常性地提醒告诫学生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发现险情及时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

  今后,各学校要在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加强学生特别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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