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星光小学校长将学生眼睛打出血

食不在来
2012-03-19 11:13:01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刘平)昨日,商报报道了市民王先生的儿子小王被校长打伤眼睛一事。对于李校长的做法,一些读者表示,能理解他当时的心情,另一些读者则认为,学生再不对,老师也不能动手打人。【灌口一小学校长将学生打得眼出血 老师:一时激动】

  家长:想回老家读书

  目前,小王仍在医院治疗,医生说,目前他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王先生是黑龙江人,儿子受伤后,家人也专程从老家赶到厦门看望。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已经没法在学校继续读下去。”王先生说,当初将小王转学到星光小学,是想就近照顾他。小王被李校长打伤后,王先生决定让小王转学回老家念书。考虑到小王耽误了不少课程,王先生打算让小王先留级。

  由于小王只在学校读了一个多月,王先生希望校方能退还学费。据了解,昨天李校长再次到医院看望小王,他让王先生安心照顾小王,等小王康复后双方再进行协商。

  老师打人,学校该负起怎样的责任 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昨日,记者也就此事致电集美区教育局,不过由于恰逢周末,未能联系上相关负责人。

  读者:老师应更耐心

  小王被打伤一事,也引起了读者们的激烈讨论。一些读者表示,即使小孩犯错,也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另外一些读者则表示,现在的小孩太难管。

  “学生再怎么不对,老师也不能动手打人啊。”读者张先生说,老师是教书育人的,不是打手,小孩子难免会犯错误,应该予以批评教育为主,打人不是解决之道。

  对于李校长的做法,一些读者表示能够理解。“但学生毕竟年纪小,老师应该耐心教育。打了人,轻则引起道德上的谴责,重则引起法律纠纷,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曾在学校教过一年书的杨小姐说,现在的学生很不好管理,她曾经就碰到过家长因为老师批评孩子而找麻烦的事,老师应该灵活变通地教育学生。

  律师:最好协商解决

  福建重宇众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林表示,李校长将小王打伤应该不是故意的,双方最好能协商解决此事。王先生可就小王的治疗费用及其他一些费用提出赔偿要求。

  此外,王晓林还表示,王先生可以请老师给小王补课,产生的费用拿到票据后,也可向学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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