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网购汽车有七天反悔期
新车赠品遇欺诈,索赔难 [案 例]今年3月份,刘先生在一4s店订购了一辆25万元左右的中高档车,销售员表示赠送包含一套价值5000元的正品防爆膜和方向盘锁、车载导航等精品在内的购车礼包。刘先生提车后没多久就发现防爆膜起泡,去其他4s店重装时才知道,销售人员“以次充好”,为其贴的不过是一套价值1000元左右的杂牌防爆膜。刘先生向4s店投诉,4s店以销售员已经离职无法确定交易情况为由,最后仅答应赔偿一套2000元左右的防爆膜。 草案:商家必须两倍赔偿 在赔偿环节上,草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两倍。” 业内解读 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或买卖纠纷时,消费者往往因为维权费时、费力而只能忍气吞声放弃维权。草案更规定无论是何种纠纷,消费者索赔的金额最低500元起(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保障消费者权益,也能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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