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联合有关单位举行感恩母亲节活动

神飞扬
2013-05-14 12:42:27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林星娟) 5月13日上午,市法院联合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以及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在福州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举办“为了母亲的微笑”母亲节感恩活动,8名表现优异的福清籍失足青少年与妈妈进行了“手拉手”交流。

  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民警的带领下,福清籍失足青少年的母亲们参观了自己孩子工作、生活的场所,民警还逐一介绍了参与活动的8名福清籍失足青少年学习生活状况,让妈妈对改造环境有了直观的认识,对孩子的进步有了充分的了解。

  在随后举行的茶话会上,失足青少年们真诚地忏悔过去,在悠扬的歌声中向妈妈献上了由市法院工作人员为他们准备的一束康乃馨,向母亲表达了祝福和感恩之情。“妈妈,我知道错了,请您原谅我,也请您相信,我一定会好好改造,早日回到家里回报您和爸爸。”“妈妈,我发自内心地说一声,请您再爱我一次……”孩子们向妈妈集体忏悔,许下了自己对母亲的庄严承诺。

  “孩子们,妈妈看到你们的进步,感到非常欣慰。妈妈想告诉你们,妈妈对你们的爱永远不变!妈妈希望你们心怀感恩,积极改造,妈妈对你们有信心,妈妈在家等着你们回来……”一位服刑人员的母亲陈阿姨的发言,引得在场的服刑人员潸然泪下。孩子们利用这难得的机会,纷纷向母亲述说自己的心里话。

  市法院、团市委、妇联、关工委工作人员还向8名福清籍失足青少年赠送了生活用品。市法院少年庭施琦副庭长告诉记者,他们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唤醒失足青少年内心的悔悟,增进他们和家人的联系,加强他们改造的决心,希望他们能用自己的努力换取新生的希望,树立起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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