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高新技术开发区跻身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石狮日报5月17日讯(记者 周进文 通讯员 洪丽娟)昨日,记者从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悉,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7个开发区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5月7日下发的通知显示,该局原则同意获批的各园区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周期为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试点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试点园区工作进行持续指导和跟踪管理,督促试点工作方案的实施和落实。试点期满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行考核验收。 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0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泉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园区将与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对接,通力合作,力争通过3年的创建,园区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园区的企业在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验收。 记者从《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方案》中了解到,试点期间,该开发区将重点开展发明专利清零行动,针对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帮助建立知识产权机制,培育重点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建立园区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由园区聘请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挂钩企业,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指导;制定和完善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扶持一批依靠专利技术实现发展的企业。 同时,建立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具体为:引导园区企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整合产业的知识产权,形成“专利池”;引导建立产学研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利用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弥补企业创新能力的不足,实现高校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重点开展漂染产业、纺织服装产业、机械制造产业、电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等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接下来,该开发区还将依托“中国(泉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石狮分中心”,设立“中国(泉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石狮高新区工作站”;协调石狮市科技、工商、版权和知识产权等部门构建知识产权协调管理联动机制,共同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大队”;建立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信息通报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引导企业合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形成园区特色;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拓宽知识产权交易和融资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