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拟明年改用居住证 办暂住证300人落户厦门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王敬峰)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厦门警方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流动人口宣传服务管理执法专项活动。相关负责人透露,警方目前正在对“居住证”制度进行调研,目前正在筹备阶段。“预计今年可以拿出方案,明年开始实施。” 办暂住证 300人转厦门户 “岛内8年暂住证,加8年社保(岛外为5年),即可落户厦门。”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处获悉,截至目前,厦门户籍人口约186万人,登记办证的流动人口约240万人。2010年8月1日起实行户籍新政之后,已有300多位居民凭此条款成为新厦门人。 在厦门市思明、湖里区居住满8年(岛外4个区连续居住满5年),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8年(岛外4个区连续缴交满5年),签订劳动合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准予户口迁入厦门市。 “居住证” 明年起开始实施 “‘暂改居’预计今年可以拿出方案,明年起开始实施。”相关负责人透露。 厦门警方正在密集调研“居住证”制度,把“暂改居”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而今年2月初发布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中,也已将“暂改居”确立为厦门市今年力推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项目之一。 相关新闻 持暂住证满1年 遇车祸赔偿可翻倍 据透露,在厦门连续办理暂住证满1年以上,当发生车祸等意外伤害时,保险赔偿将参照厦门市民的标准,赔偿的金额比未办证获赔至少高出1倍以上。 女子黄女士和丈夫都是江西人,在集美打工10多年。几年前,丈夫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法院在进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时了解到,黄女士的丈夫在厦门有办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查询证明,其在厦连续办理暂住证1年以上的记录。根据这个前提条件,公安机关为其出具了相关证明。 根据法院判定,黄某丈夫参照厦门市民的标准,最终获保险赔偿50多万元。记者了解到,如果黄女士的丈夫当时没有连续办理暂住证满1年,他只能参照其户籍地江西的标准,获赔20多万元。(于婧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