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两所一级达标校中招恢复志愿填报录取

神飞扬
2013-05-23 12:55:22

 石狮日报5月22日讯(记者 许小雄)今年石狮市高中招生工作做出重大改革,石光华侨联合中学、石狮一中两所一级达标中学的“统招生”、“定向生”不再实行联合招生,将恢复依据学生填报志愿情况、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学科的等级和中考语数英三科总分成绩(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即投档分),按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符合条件外来生可在石狮参加中考

  2013年石狮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400人(其中统招生2001人,择校生399人),本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为900人。今年5所达标高中将面向本校初中部(石狮一中面向中英文实验学校)招收推荐生40名。推荐生必须具有推荐学校正式学籍,凡符合招收范围的2013届优秀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中考,中考成绩达到招收学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线5分以内(含5分),可申请推荐为推荐生。另外,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查中,三个考查科目均“合格”者方可参加一级达标中学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的录取;三个考查科目至少两个科目为“合格”者方可参加二、三级达标中学统招生、择校生的录取。

  外省、外县(市、区)户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石狮市就读初中的毕业生,如具有石狮市正式学籍(含临时学籍)或办理完整借读手续,可在石狮市报名参加中考,并参与除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之外的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在普高、中职招生录取时与本地的考生一视同仁。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普通高中,如具有石狮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且有三年高中完整学习经历的,三年后高中毕业可在石狮市参加普通高考,并可参加我省本科、专科层次录取,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8类考生可享受照顾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含石狮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以加分的形式(加分照顾仅取最高的一项,不能累加),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照顾20分;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照顾10分。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照顾20分。3、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5分。4、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5分。5、属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可照顾5分。6、“三侨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可照顾3分。7、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所列奖项之一者,可照顾3分。即,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共同主办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美术、音乐现场比赛(不含作品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体育竞赛获得省级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8、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以及泉州市民营企业第一、第二类别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照顾5分;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泉州市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的子女,可照顾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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