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请保障房 收入条件或将放宽

食不在来
2012-03-24 12:04:46

  海网3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厦门现行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控制标准,已经执行了五年,五年来,随着社会工资水平的提高,不少群众反映原有的标准偏低了。市国土房产局昨天透露,他们正在研究适度调整申请保障房的收入控制标准,并相应地增加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的档次。

  据了解,现行的厦门保障房申请标准是2006年开始执行的,申请家庭的年收入须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人及其以下户不高于5万元、4-5人户不高于6万元、5人以上户不高于7万元。

  时过境迁,许多当时符合条件入住的家庭,现在可能就“超标”了。然而,收入提高的幅度有限,他们依然买不起房,按市场行情租房也有困难,如果一概清退,就变成了既买不起房又租不起房的新的困难群体。目前,万景公寓有909户居民,保障性租赁房三年租赁合同期满,正在进行承租资格再审核,根据初步排查,不少承租户存在这种情况。

  为此,市国土房产局提出,将研究适度调整申请保障房的收入控制标准,适当调高收入标准上限,放宽申请门槛;相应地,增加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档次,对收入相对较高的申请户,拟提高租金标准,比低收入家庭租金高但又低于市场行情,通过这种方式让这些“夹心层”也都有房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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