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维保 使用15年要强制安全评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电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电梯尤其是公共领域的电梯安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市安委会日前出台的《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方案》中,首次将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列入考核指标体系。方案规定,电梯维保单位每15天应进行一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对投入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在用电梯,一年内被乘客投诉或媒体曝光达3次以上的电梯依法强制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使用单位根据评估结论落实整改措施。 电梯安全列入安全生产考评体系 近年来,随着宁德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宁德市电梯数量急剧增加。据统计,目前全市在用电梯3055台,公共领域电梯503台,安全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去年10月份,全省启动了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工作。在今年的3月份,全市503台公共电梯已全部整改完成,共建立电梯整治档案214家,503台,建档率达100%;全市144台自动扶梯、人行道全部按新国标要求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达100%。在整治过程中,该局还积极推动公共领域电梯保险试点工作,全市45台公共领域电梯投保财产险和责任险。 整治的结束,是否意味着监管的终止呢 公共领域电梯安全整治列入考核指标体系后,我市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监管“到底”。在前不久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已对电梯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明确了各自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我市质监部门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了涵盖全市214家公共领域电梯使用单位、2家许可安装维保单位安全技术档案,并继续把安全技术档案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管举措来抓,要求业主时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有章可循、方便操作、简捷应用,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15年以上电梯要强制安全评估 今后,对于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各级医院,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火车站,大型商场、超市,展览馆、体育场馆,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公共领域的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我市都将进行长效监管。 整治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建立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施工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性能负责制度,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落实电梯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情况;落实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整治实际载荷与标定载荷不符问题;落实电梯主要安全装置有效性问题;落实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与新版标准检规不符整改问题;落实老旧电梯和故障多发电梯的整改问题。即对投入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的在用电梯,一年内被乘客投诉或媒体曝光达3次以上的电梯依法强制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使用单位根据评估结论落实整改措施。 电梯每15天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对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也有一定的规范要求。 电梯施工单位应当落实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至少应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建立电梯故障或事故处理记录、建立零部件更换记录等内容,并且以上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确认。 电梯维保单位每15天应进行一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如果涉及改造、重大维修,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当设置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核定电梯实际载荷与标定载荷应当一致,检查落实电梯主要安全装置的有效性,配合电梯使用单位落实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与新版标准不符的整改工作,落实老旧电梯和故障多发电梯的整改工作。(记者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