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抢劫女乘客、女清洁工 男子劫财劫色获刑12年
用摩托车载客赚钱,看到女乘客竟起了色心,到宾馆投宿,看到女清洁工也色欲熏心,强奸得逞之后还顺手带走人家的财物。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钟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两罪并罚,被判12年有期徒刑,罚金1万元。 钟某今年25岁。2011年的他,因为没有正式工作成天游手好闲,没钱花的时候便打点零工,有时候也去朋友那里借摩托车,开“摩的”赚钱。当年9月19日22时,钟某像往常一样,开着朋友的摩托车四处载客,最后被一位要求去湾坞火车站的女士拦下了。见到对方是一位漂亮的女士,钟某心生歹念。他将这位女乘客载到福安赛岐镇某个自然村,趁着夜色,将其拉下摩托车,并捡起路旁的石块威胁,最后在路边的茶园中,强行与女乘客发生了性关系,最后,还将女乘客提包内的5100元现金及手机一并带走。 此后,钟某担心了一段时间,见没有民警找上门,便放松了警惕。2012年1月31日,这天早上,钟某投宿在福安市区的一家宾馆,见到宾馆内打扫卫生的女清洁工颇有姿色,于是便以需打扫房间卫生为由将该女清洁工骗到房间,锁上房门之后,便将清洁工按倒在床,并用被子塞在她的嘴里,用手掐住她的脖子,直到清洁工无力反抗之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如上次那样,钟某在得逞之后,抢走了女清洁工的白金项链和黄金戒指。 最后,钟某的累累恶行被民警一一揭开。法院审理认为,钟某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并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除了要退回违法所得,还因触犯刑法,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 赵小月 通讯员 曾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