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已出台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陈希龙)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了解到,《福清市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已出台,我市初中招生总体方案仍为“免试,按户籍相对就近入学”,凡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定于6月20日举行的毕业考试后,按户籍划片就近安排到初中入学。融城地区(指玉屏街道全部,音西街道凤山、融西、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融侨城社区,音西村霞盛东园片、音埔村,龙山街道东皋、融东、瑞云、瑞亭社区及龙东、东刘、玉峰村,龙江街道龙江社区)仍采用自报、定向及电脑派位招生办法进行招生。 据悉,户籍在我市、跨镇(街)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均应办理回原籍升学手续,安排户籍所在镇(街)初中入学。融城地区户口迁入或变动时间限至6月14日前有效(以户口簿登记日期为准),逾期者按原户籍安排升学。融城地区户籍学生回城就读及农村各镇(街)学生回户籍地升学或跨镇(街)升学手续办理时间截至7月18日。户籍在我市,在我市以外地区就读、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8日前持学生档案到市初招办报名,由户籍所在镇(街)安排到初中入学。市少体校学生回学籍所在小学报名。本省外县(市)区学生回户籍地升学,家长应先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再到市初招办凭介绍信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领取档案手续;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回户籍地升学,家长须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市初招办办理领取档案手续,时间截至7月18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工作,由各镇(街)招生办按省、市有关精神负责安排,除少数生源爆满的学校外,凡“三证”(即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应就近安排升入初中;因融城地区户籍初中生源饱和,融城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城郊尚有学位余额的初中入学。 我市各民办中学均可向全市招生。文光、玉融、红博、三华4所民办中学实行自主招生,凡要求到上述4所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到学校报名。凡要求到非自主招生的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在就读小学填报志愿,由各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汇总上报市初招办审批,报名时间截至6月19日。各民办中学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7月2日—12日进行,录取后不再进行退档或补录,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各镇(街)划片或电脑派位招生。 融城地区户籍学生自报、定向及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分步实施。自报录取工作于7月8日至12日进行,凡愿意到元洪高级中学就读的融城户籍毕业生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学校报名,该校按报名顺序收满为止;凡愿意到融城中学就读的融北社区户籍的毕业生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凡愿意到滨江中学就读的音西街道凤山社区、融西社区、音西村音埔及龙江街道龙江社区户籍毕业生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定向录取工作也于7月8日至12日进行,龙山街道龙东、玉峰、东刘村户籍毕业生定向录取元洪高级中学;玉屏街道石井村户籍毕业生定向录取融城中学;音西街道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融侨城社区,霞盛、广兰、东桥、园中、新厝自然村户籍毕业生定向录取滨江中学;江滨御景小区业主子女就近入学滨江中学,由于小区尚未成立社区,业主应于7月12日前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直系血亲关系户籍(即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入学生源在同一户口簿上)等材料报市初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在编在岗的融城户籍教工子女定向录取。其余的融城户籍小学毕业生参加在8月上旬电脑派位录取。 除融城地区外,我市其它22个镇(街)划片招生将于7月19日—26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