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居民自建“光伏电站”已获批 可卖电给电网
“您好!您的光伏发电申请和并网接入方案已经获批了。”27日上午,家住罗源县松山镇岐后新村的黄先生和家住罗源城关富丰小区的辛女士,分别得到光伏发电申请获批的消息,成了全县头两个“吃螃蟹的人”。 黄先生和辛女士家在建的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都是2千瓦,预计年发电量3000多千瓦时。黄先生告诉记者:“我建这个,主要是想方便自己用电,不过有了自发自用余电并网的服务政策,多余的电就可以卖给供电公司了。” 据介绍,黄先生和辛女士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有零土地使用、零距离输电和零排放发电的“三零特性”,对节约传统能源、保护环境作出积极示范作用。目前,这两个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通过竣工检验后即可并网。福州电业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发电的收购价目前为0.4448元/千瓦时。 国家电网公司3月1日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今后,单位个人不但能用分布式电源给自家供电,还可将用不完的电卖给电网。记者了解到,居民或单位自建发电系统卖给供电企业在我市已有先例。目前,我市已有军门社区服务中心、中诚名仕汇小区等单位自建了光伏发电系统,并正式并网发电。“不过这些单位的发电量比较低,基本只能满足本小区的用电量。”福州电业局工作人员表示。 (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通讯员 陈蒸 柯俊明 陈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