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安徽芜湖滨江公园一男子逼停前女友路虎车后纵火,双双身亡

全文如题
2018-03-31 19:07:19
【路虎起火燃烧车内两人被烧死 系情感纠纷引发悲剧】3月28日上午,安徽省芜湖市滨江世茂商业街广场前,一辆红色路虎汽车燃起熊熊大火,两人遇难。据视频显示,着火汽车一边缓慢前行一边燃烧。车上两人因情感不合分手,男方要求复合遭拒遂产生同归于尽的恶念,并强行将下车查看的陈某(女)推上路虎车后点燃汽油自焚,导致两人被烧身亡。

看到这则新闻,真是出离愤怒,然后,感觉到深深的悲凉。

说起来,这就是一次故意谋杀案。但看看事件发生的经过,和群众的舆论,更让人感觉可怕。

记者采访了受害人丹丹(化名)的家人。事发地点,离丹丹家里只有几百米距离。

丹丹与跟王某交往不到一年时间,大概是几个月前分手了。王某是搞小贷公司的,听说是一个缓刑人员,还处在缓刑期间。

前一天,王某在丹丹家门口打了丹丹,家里报了案,对方跑了。王某第二天又来,丹丹正准备送报案材料到当地派出所,他尾随丹丹,到门口先用车子撞了丹丹的车,丹丹下车查看车辆,王某身上浇了汽油,把丹丹抱进了车内,点燃了。

丹丹的父亲说,双方家长没有见过面,他们甚至都没有见过王某。唯一一次见,还是王某闹上门来,带了一把刀,打碎了他家里的一块玻璃,家人赶紧报了警。丹丹的父亲指着橱窗缺了一块玻璃。

“报了至少四次警,都是近期王某在纠缠女儿。”丹丹的母亲说,女儿还被王某打得耳膜穿孔。

据了解,这件事里,女方未婚,男方在认识女方前已离异。

而出事时,丹丹开的是路虎,而王某开的只是奇瑞。

从现场的情况,对家人的采访,与警方的通报来看,事情是十分清楚的:

王某长期追踪殴打前女友丹丹,包括打成耳膜穿孔、带刀砸门等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了;丹丹家人至少四次以上报警,而且,王某还是一位处于缓刑期间的服刑人员,但警方仍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终于导致了这场悲剧。

本来,丹丹在遭遇第一次袭击时,这件事情就可以避免。

而且,丹丹的行为举止没有任何瑕疵:果断分手、报警。她比对方有钱得多,条件好,长得漂亮,肯定不可能贪钱。

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网友说:

“把一个男人逼到杀人,这个女人肯定不是好人。”
“说不定给他戴绿帽了。活该。”

这些专门闻腥逐臭的谣言传播者,与凶手都是同一种类型的人,只不过,比他怂而己。

我以前曾写过一篇文章《女孩子如何避免追求者的无妄之灾?不存在的》,分析的就是多桩男性砍杀女性的社会新闻。很多人都说,女生想要不被害,自己就要小心一点啊。谁叫你不小心的?那么,我来分析一下:

假如女性身边出现了纠缠不休的追求者,或者前男友,怎么做才算小心呢,怎么样才能不被杀掉呢?

第一种:果断地拒绝纠缠,报警。没有用。丹丹这个例子证明了。警察当作是家务事,不管,哪怕报警四次,对方还在缓刑期间。

第二种:委婉地拒绝,不要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假装还是他的朋友,这样就不会激怒他了。但没有用。2017年8月杭州一个男生,就把一个婉拒她追求的女生在阳台上抱起来扔下了19楼;还谎称8年送了4万的礼物和钱,其实都是假的。

第三种:上面那些女人被污辱说贪钱。那女人比男人还有钱,为了爱情与男人在一起了。那么,这样的妻子太贤惠了,值得珍惜了,是吧?但也没有用,一位上海姑娘下嫁给经济条件很差的朱某,朱某买来大冰柜,与杨某吵架后,把杨某杀掉了,藏尸冰柜三个月,每天若无其事地出门遛狗。

第四种:既然这么危险,那就不接受求爱吧。还是没用。昨天,上海嘉定一写字楼内,一位女孩被一个追踪了11年的求爱者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刀捅死,她与他根本没有交往过,并且正准备与男友结婚。而翻翻新闻,这样的案例非常多,拒绝追求,就被当场杀死。

我收集过不少案例,只想说明几个问题:

1、不要受害者有罪论了,不要再说因为要怪这些女人太风骚引人犯罪了。凶手即是凶手,那不叫爱情,不叫痴情,不叫单相思,那就是犯罪。一旦不幸碰到有人想杀你,女性无论如何应对,都逃不开;不要分析这个女性为什么不够完美了。

2、希望不再把这类Stalker视为情感纠纷了,Stalker的最后很可能是凶案;也不要把男性对女性的暴行视为“家务事”置之不理了,有些连男女朋友都不是。男性杀女性的凶案,大部分都出现在认识的人当中,阻隔这一源头,大家的安全感会好很多。

来源:侯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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