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未成中介居然要收取服务?顾客不服投诉成功
本报讯 付小姐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并缴纳了12万元保证金,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她发现卖方“两证”不全,双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付小姐要求中介返还保证金,没想到中介表示,要在半年后扣除4万多元的居间服务中介费,才能把余款退给她。在工商人员帮助下,中介才免收她的居间服务费。 今年2月6日,付小姐想通过马尾江滨东大道的麦田房产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她缴纳了购房保证金12万元。3月15日,按照合同约定,付小姐与卖方、中介一同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付小姐携带了完整的申办资料,卖方却无法提供土地证,因此,相关手续无法办理,这也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此后,付小姐曾两次发律师函要求协商退款,中介方面一直不予理会。双方多次交涉以后,中介终于答复说要在半年后扣除居间服务中介费,再退剩余款项。“房子没买成,中介却索要这么高额的居间服务费,这明显不合理。”付小姐说。 上月底,付小姐就此事向12315投诉。 当天,马尾区工商局介入调解。付小姐同意支付1000元作为中介因居间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中介同意免收居间服务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等事宜。 工商部门提醒大家,在二手房交易中要提前审验待购房屋的产权证明,避免由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索要报酬。在房产交易未成功的前提下,消费者可拒付居间服务费。 (本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王光前 林敏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