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盗窃被发现 为防女主人报警强行拍裸照

食不在来
2012-03-28 11:16:49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龙风 通讯员 钟晨莉)从广西来福州务工的李某和林某(在逃)入室抢劫后,担忧女户主报警,还强行给她拍裸照。近日,福州中院终审维持罗源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因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9070元。

  去年7月17日晚9点,李某和林某来到白天事先踩点锁定的罗源县凤山镇一小区住户家,从未上锁的窗户爬进屋盗窃,不想被刚回家的房主阿红发现。怕阿红呼喊,林某将其按倒在地并捆绑住,用毛巾堵住她的嘴;李某则将水果刀架在阿红脖子上,逼她说出家里财物存放位置,并迅速搜走iphone4手机、ipad2平板电脑及现金1000余元,价值共九千余元。

  之后,两人剥掉阿红的衣服,用抢到的iphone4给她拍裸照,以此要挟制止其报警。随后,两人逃走,阿红报警。去年9月27日,李某被捕。

  罗源法院审理认定,李某构成抢劫罪,但李某不服,提出上诉。3月1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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