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被精神病”案追踪 安溪三院错误诊治被判赔偿
争议三 收治手续是否规范 易某珍说:“我入院的时候也没有办理什么手续,听我大哥说,当时只是报了我的名字,医院就收治了。”出院后,她在前夫李某滨的协助下,才弄明白医院很多手续都没有办,“就连第一份证明都是在2月2日开的”。 安溪县第三医院在9月1日出具的《关于易某珍诊疗情况说明》中说,“就诊时易某珍家属向我院提供了相关证明并签字”;“鉴于患者就诊时,病情需要必须先给予处置,后补充相关手续系病例管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对此,汪健康说,有些材料事后再补“符合相关规定”,而有些材料其实是完全没必要开具的,“是对方一再要求才开的”。 “医院只是把我关起来,没有进行什么检查,没有打过什么针也没有用过什么药。”回忆起那段经历,易某珍还是忍不住眼眶泛红。“如果真有病的话,怎么会只是把我关起来 ”她还质疑说,医院在很多检查、诊断措施都欠缺的情况下,就简单判定她患了偏执性精神病。她拿出病程记录单说,其中影像学、物理诊断学、心理量表测评、化验检查等栏,都写着“暂缺”字样。 易某珍的主治医师李某对此表示异议。他拿出医院的诊疗记录说,经过诊断,病人犯有偏执性精神病。在住院期间,病人在第一天和第二天都有打针,每天都有服用奥氮平抗精神病药物,也有打针配合治疗。 “在关了50多天后,我实在受不了了。”易某珍说,出院的前一天,她肚子疼了一天,医院的护士和医生看到后就告知主治医生,但李某直接说是她假装的,不理她。第二天中午,医生看她真的不对劲,才打电话通知她哥哥。 医院出具的一份材料中称,病人自诉腹痛,医院随后通知其哥哥前来办理出院手续。在主治医师3月28日开具的“出院小结”中,却称“病程1个月,给服奥氮平、奥麦伦治疗,病情好转”,出院时情况是“安静,接触改善,治疗配合”,治疗结果也是“好转”。李某说,病人出院时,病情有缓解,是为了达到出院的目的装病的,由她亲姐姐带出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