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女子“借”微信考验男友 趁机诈骗172万元

一个仓鼠朋友
2013-07-03 07:07:45

法制网福州7月2日电 记者吴亚东 通讯员林丽 吴思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特大“微信”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72万元。对此案,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据了解,2012年8月,受害人晓隆(化名) 与一网名叫“晴”的女子通过微信交友软件相识。在俩人相识的过程中,“晴”告诉晓隆,自己早已结婚,家庭条件优越但与丈夫感情不睦,时常遭受家暴,因此希 望晓隆能带自己离开,并告诉晓隆自己被丈夫雇佣的保姆和打手监禁,如果有钱贿赂保姆,便能帮其重获自由,同时给晓隆发来一段自己遭受家暴的语音信息。听到 信息中“晴”因被殴打而发出的求救声,晓隆立即汇了2万元到“晴”指定的账户中,之后又汇款两次共计8万元,用以贿赂保姆。几天后“晴”称贿赂保姆失败便 想收买打手,期间晓隆又多次汇去20万元,用以收买打手。收到钱后没多久,“晴”谎称已经逃离苦海,就在晓隆等着与心上人团聚之时,“晴”又称手机被定位 跟踪,又被丈夫抓了回去,想借钱打官司离婚,并承诺如果离婚她将得到一大笔财产,到时连本带利给晓隆500万元。

在短短的三个月内,晓隆听信“晴”的话分18 次给对方汇去172万,而后“晴”又称已经离开苦海,但需要路费来找晓隆,这让晓隆起了疑心,思考了20天后,晓隆在选择了报案。警方通过晓隆提供的汇款 账号,调取了取款监控,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令人惊讶的是,何某竟是晓隆的女友,而晓隆竟也是有妇之夫。

据警方透露,何某早与受害人与2012年7月通过微信相识,不久便建立了恋爱关系。出于对网络虚拟爱情的担忧,何某便重新注册了账号,借此考验男友是否忠心。未曾想到加了“晴”之后的晓隆便对何某十分冷淡。这举动令何某产生了报复的念头,于是一场骗局便开始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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