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人打“欠条”可以要求还款吗?
【案例】 张某外出时邂逅李某,双方一见钟情,就在外地租了一套公寓,开始同居生活。李某在同居期间一直在想:张某是有家室的人,总有一天要和自己分手,若双方分手,自己不是亏大了。于是,在“蜜月”期间,李某使出浑身解数,向张某要了一张20万元的借条。不久后,张、李果然分手。随后,李某以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返还20万元借款。 【律师解读】 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陈纪豹主任认为:法律规定:公民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对其提出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相应的证据。合法的借贷关系要符合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即交付相应的借款,形式要件即具有相应的借款凭证。在本案中,李某虽然提供借条,但是其与张某之间不存在实质的借款。因此,该借条应认定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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