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政府拨款5万 申注平潭水仙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本报讯(记者郑旭光)“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平潭水仙花,有望在上半年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昨日,记者从平潭水仙花协会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平潭水仙花产业发展,平潭水仙花协会已经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平潭水仙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悉,近些年来,平潭水仙花种植面积不断缩小。为了扶持平潭水仙花产业发展,去年,平潭县政府拨款5万元用于支持申报“平潭水仙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据介绍,今年2月23日,省林业厅向国家工商总局出具了“平潭水仙花”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证明函。随后,平潭水仙花协会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申请。 “一旦申报成功,对提高平潭水仙花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产品附加值等都有重要意义。”平潭水仙花协会秘书长冯立强说,平潭水仙花作为一个观赏品种,早在清朝乾隆年间就因其花多味香闻名全国,至今已有300余年栽培历史。 平潭作为福建省水仙花的主产区之一,1989年,被原国家计委、农业部列为水仙花商品生产基地,200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对平潭水仙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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