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领求职补贴 每人限1000元
记者29日获悉,按照省市的相关规定,今年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 申请补贴的对象应是:福州市市属高校(闽江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是,毕业年度内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福州生源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不列入补贴对象。 按照补贴标准,每人可一次性领取1000元求职补贴,每人限领一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后,持相关材料向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申请。详情可登录http://www.fzrcsc.com查询。 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对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相关材料审核后,将求职补贴拨付各高校,各高校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申报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 (福州日报记者 柳丹) |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