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龙桥查获首例女子酒驾 被扣12分罚款1000元

一叶之秋
2013-08-05 11:36:07
  7月29日22时许,龙桥派出所民警在荔城路与东圳路交叉口市政府岗点处进行路查时,查获1名女性违法嫌疑人宋某饮酒驾驶。据民警介绍,这也是龙桥派出所第一例女性饮酒驾驶事件。
  当天晚上,宋某前往延寿山庄的某饭店参加朋友聚会。酒过三巡后,宋某心想凭借自己过硬的驾驶技术,觉得自己没有醉就能开车,于是开着宝马先行离开回家,却被正在市政府红绿灯处路查的执勤民警抓个正着。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进行例行检查,在简单的对话中,民警闻到的是从宋某身上散发的浓烈酒味。于是,民警拿出酒精测试仪让宋某呼气检测。不料,宋某拒绝该测试,同时拿出手机扬言要找人“帮忙”,以逃过此次检查。“你这样拖延时间是没用的,酒精浓度也不会降低。”听民警这么一说,宋某就紧张了,连忙向民警求情,下次绝对不敢酒后驾车了,企图通过求情“挑战”法律的严肃。原本只需五秒钟就能结束的酒精检测,宋某磨蹭了近半个小时,最后在民警耐心地劝道下,宋某接受酒精检测,配合民警工作。经检测,宋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77mg/100ml,属饮酒驾驶,对此宋某方后悔不迭。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龙桥派出所处依法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扣12分。
  民警表示,女性较好的耐心和毅力在主观上提高了驾驶的安全性,但同时,由于女性驾驶员自身存在的生理、心理等方面因素,导致与男性驾驶员相比,容易产生一些危险交通行为。尤其女性驾驶员在反应能力和接受能力方面低于男性驾驶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或险情时,没有男性驾驶员迅速和冷静,容易陷入惊慌失措之中。所以,女性驾驶员更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现在夏天气候炎热,天气晴好聚会增多,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身边的亲戚朋友也要多做提醒,并记住不要对有驾照的朋友劝酒。(莆田晚报 陈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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